根據《佛山市金融工作局關于開展2019年度企業上市扶持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精神,禪城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于9月25日發布組織申報2019年度企業上市扶持資金的通知。
符合條件的企業根據文件要求,向禪城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申報相關政策扶持,并于2019年9月30日(星期一)前提交紙質版和掃描版申報資料。
以下為通知節選內容:
一、扶持對象
(一)本辦法扶持的企業,是指在佛山市行政區域內依法進行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并符合相關條件的企業。
(二)本辦法扶持的企業上市團隊,是指輔導企業完成境內IPO上市的券商、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相關人員。
二、扶持項目及標準
(一)股份制改造。
企業在券商、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上市中介機構的輔導下,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取得股份公司營業執照的,給予30萬元資金扶持。
(二)境內上市。
1.企業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境內資本市場實現IPO上市,給予50萬元資金扶持。
2.企業上市團隊成功推動企業在境內資本市場實現IPO上市,給予20萬元資金扶持。扶持資金由上市企業申請,并撥付給申請企業,由申請企業支付給上市團隊相關人員。
3.企業通過借殼方式實現境內上市,且將工商注冊地遷入佛山市行政區域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資金扶持。
(三)新三板掛牌。
1.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實現掛牌,給予20萬元資金扶持。
2.企業由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轉板至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IPO上市,按境內上市標準給予50萬元資金扶持。
(四)境外上市。
企業在境外證券市場成功發行上市的,經認定后,參照國內上市標準給予一次性50萬元資金扶持。扶持資金撥付給申請主體企業。
三、附則
(一)企業上市扶持資金從市級財政每年安排的扶持企業上市相關專項資金中支出。
(二)成功申請上市扶持資金的企業,應在我市連續經營不少于5年(從企業獲得最后一筆上市獎勵資金到賬之日起計算),否則須全額退回財政扶持資金。
(三)企業可分階段申請上市扶持資金,但不得重復領取。
(四)企業提供虛假材料、騙取企業上市扶持資金的,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并追回扶持資金;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相關信息來源:佛山市禪城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佛山市禪城區陶瓷行業協會摘編整理,轉載請務必注明出處。)
友情鏈接 Links
佛山市人民政府 | 禪城區人民政府 | 禪城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 | 禪城區發展和改革局 | 禪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佛山市消費者委員會 | 美家網 | 搜陶網 |